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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
享受主体: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
政策内容:
1. 贷款: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。合伙创业的,每增加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增加贷款额度10万元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2. 贴息: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。对其他人员在借款人承担LPR-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,财政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-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。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。
享受条件: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市金华市区初次创业,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,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在3年内。
政策依据:《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金政发〔2018〕24号)、《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金政发〔2019〕18号)、《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(金银发〔2018〕28号)、《关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补充通知》(金市财企〔2022〕18号)
符合条件对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:
1. 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或者“浙里办”APP进行申请,在搜索栏输入“补贴名称”,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。
2. 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华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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