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畅 通讯员 郑雅曼
“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沟通,是你们的细致负责,帮助公司拿到欠款,缓解了现金压力。”8月4日,一起经济纠纷案的原告来到武汉市江岸区法院,为承办法官送上锦旗。
纠纷“扯出”一串违约合同
(资料图片)
2020年6月,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接到某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订单,双方沟通顺利,签订了一系列总价款达600余万的电力设备买卖合同。
2021年,某电子科技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,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多次联系后,对方答应就到期款项支付事宜进行协商,最后达成了每月支付20万的口头方案。但在后续履行中,某电子科技公司再次逾期付款,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多次催要无果,于是将某电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到期款项及违约金。
该案在江岸区法院立案后,分流至诉前调解团队。承办法官舒婷仔细梳理案情,发现双方当事人除起诉的这份合同外,还有其他业务往来买卖合同10余份,涉及金额达130余万元。若问题没有及时解决,可能导致矛盾升级。舒婷认为,双方常年合作、彼此熟悉,有一定的调解基础,可以通过此案,一次性“打包”将双方10余件合同纠纷化解。
没想到初次调解过程并不顺利。被告称公司资金周转有一定的周期,现有资金只能维持日常运营,目前能够分期支付已经是最大的诚意了,希望原告按照之前的口头约定,同意继续分期付款。
原告听后表示,此前考虑对方经营难处,已经同意被告分期付款,可仍数次逾期拖延支付。自己公司也急需这笔钱周转,希望将其余10余份合同所涉金额一并列入,一次性给付到期货款130万元及逾期利息20万元。
双方各持己见、互不让步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法官找到“诉求根源”
舒婷团队及时转变办案思路,考虑原告起诉的根本诉求,是敦促被告尽快履行到期义务,如果10余起纠纷都进入诉讼程序,不仅不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,更消耗企业精力,增加诉讼成本。于是,舒婷及调解员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,挖掘案情细节、征询各自诉求、耐心释法说理,希望双方都能拿出诚意,积极主动解决矛盾。
被告表示,双方在签订合同时,预留了合同总价款的5%作为所购设备的质保金,虽然设备仍在质保期,但愿意将未到期的质保金纳入调解。原告同意采取这一方案,但双方在利息和支付时间上又产生分歧。
用“诚意”换“双赢”
舒婷团队没有放弃,继续做双方工作,希望彼此考虑到继续合作的可能,各退一步,给自己也是给对方企业一个“双赢”的机会。在法官多次沟通释法下,被告主动向原告支付了2笔货款50万元,原告态度也有所缓和,表示愿意再给其一次机会。
双方第三次来到法院,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,坐下来心平气和商议,最终达成调解方案,原告自愿放弃20万元的违约金,同意将16万元未到期的质保金纳入还款方案,被告则分三期支付剩余的88万余元欠款,并于10月底还清。法院对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,当场作出裁定书。至此,10余起涉企纠纷,通过诉前调解,一次性得到化解。
江岸区法院将进一步在“快、优、简”上下功夫,充分发挥“诉前调解+司法确认”解纷周期短、成本低等优势,有效将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,最大限度为企业经营降本增效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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